收购兼并的股票好不好?
首先,需要明确一点概念。一般我们提到“并购”时,特指上市公司对其他公司的并购行为;但此处讨论的“收购兼并”,是上市主体对其所拥有的非上市实体资产进行的重整、整合,从而优化资源配置、增强核心竞争力的行为。 这里会有个逻辑顺序上的问题需要注意:先有非上市实体的存在,然后才有对其收购兼并的可能性和必要性,最后才可能促成上市主体与被收购实体的整合。所以,我们通常观察到的“蛇吞象”式的大型并购案例,往往是先有非上市的标的,然后再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这种方式下,由于交易对价中包含了相当部分的溢价率(溢价率的计算可以参考文章《一文教你估值——折现现金流模型》),因此对于并购方而言,财务风险相对较小。当然,这种安排也可能带来控制权转移的风险,例如通过支付高溢价率而使得目标公司原股东丧失控制权。这种情况下,如果原有管理层与股东的利益导向不一致,那么很可能出现管理层的动力不足甚至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需要进行相应的监督和评估。 对于此类涉及控制权转移和重大财务安排的并购交易,目前监管机构在审核时不光关注交易是否公平合理,还会进一步审查交易是否有利于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包括是否存在恶意串通损害股东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利益等情形。
回到本题,如果没有合适的非上市标的,则难以通过吸收合并或新设合并等方式进行重组;此时如果为了促成上市主体与其业务上的重合,就可能引入外部投资人而对其他股东稀释股权,或通过无偿划转、捐赠等方式将资产注入,但这往往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资产的流动性和价值。 综上,从合规性角度看,收购兼并无什么特殊之处,关键在于对交易细节的把握以及相应风险的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