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必须审计吗?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三十三条规定,登记主管机关应当对申请单位提交的文件资料和证件以及有关档案进行审查并确认其合法性,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登记,并发给营业执照;对不符合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否要对内资合伙企业是否进行经营状况的审计没有明确的规定 .但根据《会计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各单位对其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定期进行内部审阅,以确保其真实、完整、准确。不管是法定之责还是自愿行为,对于合伙企业的财务状况,会计核算都必须做到规范、完整。否则,一旦发生纠纷,不但要承担一定的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而且还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3、会计师事务所能否接受委托,对合伙企业进行审计业务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会计师事务所与合伙企业之间是否达成协议;二是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必须取得审计许可证,该证书的具体申请要求请登录“国家财政部”网站查看相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