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软件差不多的企业?
看到这个问题,突然很想哭。 作为一个正在创业路上的90后,很能理解题主的心情,因为曾经我也把一家公司奉为神话,可是最后却发现不过是南柯一梦。不过我并不后悔那段经历,那是我生命中最宝贵的财富。 先简单介绍我的公司——杭州某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成立于2014年3月,注册资金500万元,员工70人左右,主要面向政府、国企以及金融等行业提供信息化建设服务,业务涉及软硬件开发、系统集成、IT运维等等。
可能我要讲的故事不能给题主带来直接的帮助,但是希望可以给同样在创业路上的人们一些感触。 我司的第一单生意来源自政府招标,中标以后正式展开业务,具体的项目内容不做了透露,总金额大约一千万元左右。这个项目涉及到众多硬件及软件的采购安装,项目复杂程度高,交付周期短,因此需要投入较大的人力物力。正是由于项目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因此由公司总经理亲自负责,安排公司实力较强的销售部和项目部全力配合,确保合同顺利履行。
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出现了某些意外情况致使我司部分款项迟迟未能收回,经过多方努力,终于在第二年的年底完成了所有的项目交付并收到了全部的尾款,在此期间还进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收到钱的那一刻,所有人都很开心,毕竟辛苦这么久终于有了回报。
但是好景不长,一年之后,我司收到了法院传票。原来自从拿到这个订单以后,我公司就与杭州A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建立了业务往来,当时A公司的法人(同时也是股东之一)跟我司的法人系大学校友,因此在合作之初并未签订书面合同。在第一笔业务完成后,我方先后又向A公司提供了一批价值数十万元的货物,然而对方却未支付任何款项。
接到法院传票的时候我刚上大学二年级,那时候学校离市区很远,因此每次都是坐一个多小时的车到法院参与诉讼,记得最清楚的一次是下雪天,早上出门的时候还好好的,到了学校竟然大雪纷飞。我每天骑个车子在路上晃悠,心里想着怎么办,公司那么多人要养,不能垮啊,于是每天去法庭跟法官沟通,给他看我们双方往来的邮件,证明我们是存在事实上的买卖关系的,虽然他没有确认,但总归是有希望的吧....直到过了半年,终于等到法院的通知,我们的案子可以开庭了!那天我高兴坏了,赶紧给律师打电话,告诉这个好消息。没想到律师听完我的喜悦之后,淡淡的说了一句,“别高兴得太早,判决结果还不知道呢”。
那一天,我骑车在路上走神儿,不知道过了多久,发现前方红绿灯处停着一辆熟悉的轿车,开车的人不是别人,正是A公司的法人(也是我的校友)。我当时也不知道哪来的勇气,可能是为了我的公司吧,我把车子停靠在一边,然后走到他的车窗边,“法哥,你怎么在这里?”他看了看我,笑着说道,“我来办事儿”。说着他便发动车子准备离开,我随即上前说道,“法哥啊,该给我们的钱你总得给我们呀,你不能言而无信哦”。他说道,“我会给的,我现在没钱是因为这个项目还没结算,等我拿到了钱就会给你们”。
也许大家会说我太傻太天真,而我想说的是那时年轻,总觉得只要有双方的信任就可以,至于其他的都是可以解决的。也正是由于此次事件的教训,让我在工作中时刻谨记,与客户保持合理的财务账期的同时,也一定要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材料。
虽然最终经过了漫长的诉讼过程,法院最终还是支持了我方的诉请,判令A公司支付所欠货款,然而此时A公司已经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因此被终结执行。虽然钱没有要到,但我方因此案积累了大量的诉讼资料,因而又在另一个案件中胜诉,获得了足额的赔偿。
现在回过头来想,这次案件其实是一个完美的悲剧,给我上了生动的一课,教我如何做一个人,如何做一件事情。虽然遭受了经济损失,但是却让我成长了许多,我觉得非常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