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合同谁签订?
基金合同是基金公司以基金管理人身份与投资者签订的。 《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基金管理业务。 也就是说,基金管理公司要经过中国证监会审批,取得营业执照才能成立。同时,基金公司的注册地点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包括港、澳、台地区)。 目前,国内可以购买到的公募基金产品都是通过基金公司发行的,大家日常在代销机构的柜台或者网上购买的基金,其实最终交易都是由基金公司作为管理人,与投资者签署基金的合同。
《证券投资基金法》还明确规定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法律责任。 比如,第十四条规定“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其中就包含有“有一定数量的专业人员”的要求。第二十三条指出“基金管理人应当遵守审慎经营规则,严格实行内部控制,确保所管理的基金安全运行……”第三十一条指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承担违约责任…… (三)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所以,从法律上来讲,只要是正规备案的公司,基金公司和基金销售机构都受监管,对投资者的权益是有一定保障的。 但我们也需要注意,我国基金业发展时间不长,虽然制度完善,监管到位,但也出现过问题,如2015年“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案,和2016年的“华信信托”案,这些事件都给投资者上了很好的一课——选择好投资的产品和平台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