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不占股份吗?
收购是不以投资为目的,一般是通过受让股权或者受让资产,然后进行经营控制并最终获取收益,是资本运营的重要手段之一; 所谓的不占股只是对目标公司的控制力而言的,并不影响股东的身份和权利,所以,从法律上来讲,只要达成协议并办理好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你就不再是该公司的股东了,但你可以通过委托投票权的方式继续保持对该公司的控制;
其实,在现实中有很多这样的案例,如某集团通过支付一定对价取得其他公司一定比例股份从而成为其最大股东,并且同受同一最终受益人(集团)的控制,但由于这些被收购的公司并不是上市企业,所以这种情况一般不被认为是否法交易行为而只属于单纯的民事纠纷案件;
同样,如果这个最大的股东再向剩下的股东收购他们手里的股份直至全部收齐最后成为该公司的唯一股东,那么这种形式上的先收购再增资行为也并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所调整的对象,但是这种行为最终会达到与直接增发新股同样的效果; 所以,从以上分析来看,所谓的“不占有股份”的说法是没有实质意义的,只不过在收购过程中为了减少交易费用而先不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