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对贷款吗?
银行在审核房贷时,很看重申请人的婚姻状况及家庭收入。如果申请人曾经离异,就会引起审核人员的关注,要求出具相关证明。而一旦在还贷期间离婚,没有还款能力的一方要求另一方支付补偿款,而另一方没有支付或少支付,就会导致直接还款一方的还款能力降低,增加银行代偿风险。
张小姐最近想把自己的首套房贷提前一次性还清,这源于她近期想再买一套房,但银行规定同一住房不能申请两次房贷,所以打算把首次买房时的房子卖掉,然后申请二次房贷再买房。在向银行申请提前还贷时,被银行告知,由于张小姐最近刚离异,必须要出具离婚协议,证明离婚后该房屋仍归张小姐所有,无他人产权。
不少已经贷款购房的市民有此经历,一旦银行打听到申请人最近有离婚史,审核人员就会非常谨慎并要求出具一系列的辅助证明,使办理贷款手续的时间大大增加,手续繁杂。为什么离婚这一婚姻行为,会受到银行关注,并影响到办理贷款业务呢?银行个贷人员介绍,究其原因还是在于房贷是数额巨大的一笔资金,还款期限长,一般为20-30年,而离婚后,申请人原先所在“家”的收入来源就可能断裂了。另一方面,离婚后一方收入减少,而还要继续为已离婚房产还贷,还款压力增大,很有可能引发断供。
如果张小姐在还贷期间离婚,她将房子卖给周先生,同时周先生把大部分房款支付给张小姐,张小姐将房款部分用于继续还贷,部分用于给周先生,还有一部分用于维持自己的生活。如果张小姐出现再婚等变故,就不愿意把所得房款用于继续还贷,这就会使周先生和银行出现利益受损。所以一旦婚姻状况改变,贷款申请者必须向银行出示婚姻状况的相关辅件,证明现在自己是继续拥有该房产且收入来源没有发生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