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支持公积金贷款吗?
南宁作为试点城市,2014年首先在广西区内率先开展了“1人购房,2人都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政策,极大的缓解了群众购房筹款压力。自今年10月份以来,南宁在总结前期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已向广西全区正式推广这一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
据介绍,广西在总结南宁试点工作经验基础上出台的《通知》中规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最高额度由原来的夫妻双方只可在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申请提升为可选择在夫妻任一方户口所在地申请。
《通知》还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申请对象,首次明确,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申请对象为符合规定的缴存职工及配偶双方,也就是明确缴存职工及配偶双方都可以申请个人住房贷款。《通知》还对购买新房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对象进行了特别规定,即缴存职工及配偶双方购买同一套新房,符合规定的,可分别申请个人住房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