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持有哪些股票?
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的权力和义务是如何行使和履行的呢?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等重大事项;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成员;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独立董事的报告;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等。所以股东们要想行使自己的权利就必须参加股东周年大会并投下自己神圣的一票。
有限责任公司虽然没有设立股东大会制度,但其作为人合性较强的商事组织形式对股东的权利与义务的履行方式也与股份有限公司不同。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出资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即按照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或股本总额)承担责任,这种责任的形式称为“有限责任”,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所缴纳的出资额(资本金)为限对公司负有限责任。因此,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义务主要是缴纳出资的义务及遵守法律和章程规定的义务。
对于股份公司而言,其组织机构与有限责任公司存在较大差异。首先,有限公司一般不设董事会,除股份有限公可设立的独立董事外,亦不设立监事会或者监事。而股份有限公司通常都设有董事会、监事会。其中,上市公司还须有独立董事。其次,股份有限公司通常实行两权分离的原则,所有权与控制权相分离,故设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层和三会合一的监事会。这样有利于降低代理成本,使股东的利益能够得到有效保护。当然,股东也通过参与上述机构的工作来管理公司业务经营。股份有限公司还可依据情况设立工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