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分红如何缴税?
一、持股期限超过1个月的,股息红利所得税率为10%; 对上市公司股息红利所得暂停征收印花税 二、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持股期间存在出入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股权实际持有年限: 股权实际持有年限=X/Y-1+Z/W-1 其中X为持股起始日期,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交易记录为准; Y为持股终止日期,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交易记录或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为准; Z为持有股份减少日期,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交易记录或相关公告为准; W为持股起始日至持股终止日或持股起始日至持股减少日的实际天数。 四、对上市公司债券利息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五、个人投资者从证券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由证券公司提供纳税凭证,向自然人纳税人统一按10%的税率缴纳税收征管机关实行查账征收的,可以由纳税人自行申报缴纳。
六、企业因股息红利所得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可以在税前扣除。
七、新税法取消了原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征税的规定,所有个人股东取得上市公司的股息红利收入,都将纳入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 对于中小板和创业板个股以及部分主板老股的股息红利税,目前暂不征收。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文件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个人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取得的收益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