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送股怎么扣税?
假设某上市公司实施10送5的分红,在实施分红派息当日(除权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将先进行股权的增厚,之后才会根据股东持有期限的不同采用差别化的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并予以扣除——这种流程是为了防止短期套现避税的行为发生! 首先,股票交易属于有偿转让财产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企业所获股息,包括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均应作为企业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其次,对于上市公司股东来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和第三条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其取得的股票分红收入应该缴纳20%的所得税。 但考虑到上市公司的分红派息行为具有强制性,国家税务总局于2008年发布了《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17号)规定,自2009年起,对个人投资者的股票红利收入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但是,2013年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股票期权等激励性工资薪金所得征税办法的通知》(财税[2013]167号)中又给出了新的答案——
一、对于个人因任职或者被任命以及聘用而取得的不低于40元的股票期权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对股东享受的企业增资配股(送股)收入,适用税法条例“股息、利息”项目,按持股时间长短划分不同税率,分别核算,合并计税。
三、对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购买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连续买卖同一公司股票取得的收入),均应按照“财产租赁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纳税。 简言之,即持股超过一年(含一年)的,对上市公司分红派息暂不征税;持股不足一年的,对其分得的股息红利的收入全额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