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发行何种股票?
按照《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国的企业上市方式有两种,一种是首次公开发行(IPO),另一种是上市公司再融资,即非公开发行(PO)及定向增发。 1.首次公开发行(IPO)
IPO的全称是Initial Public Offering,是指一家私人证券公司或金融机构等首次将其发行的证券在证券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对于企业来说,通过IPO的方式实现上市,是最为规范的,也是唯一可以实行退市制度的,一旦业绩出现重大问题,可能被暂停甚至终止上市;IPO能够充分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因为审核制度使发行市场相对较为规范。 采用IPO的方式实现上市的程序较为复杂,一般要经过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推荐上市、签订保荐协议、进行尽职调查、制作申报文件、办理报批手续、组织路演推介、接受询价和报价、确定发行价格、签署承销协议、完成申购与配号、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率、网上网下定价与确认、签订上市协议、公告上市文件、发起上市仪式等流程才能取得预期的效果。目前,采取IPO方式上市的企业主要是新型创业公司,其具备充足的盈利能力和成长性,且业务比较单纯。
2.非公开发行(PEO)
非公开发行又称私募增资扩股,是指公司仅向少数特定对象募集资金或发行股份,发行价格由买卖双方自行确定的一种形式。由于这种形式仅面向少量投资者,因此无须经过严密的审核程序。但对于投资者而言,需要承担的风险也较大。目前很多的企业实施的非公开发行实际上都具备了IPO的条件,只是由于某些不确定性而被迫选择直接融资的工具。但无论是哪种情形,作为拟上市公司都应该尽可能早的完善股本扩张需求下的各项准备工作,这样才能从容应对可能到来的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