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企业如何计提运费?
“运费”,具体是什么运费。 一般意义上的货运代理(3PL)费用是包括在“物流管理费”这个科目下的,但这里所说的“物流管理费”不是指企业自己的车辆运输产生的运费,而是指委托给第三方货运代理公司或者仓储公司所发生的费用,如海运费、空运费、陆运费、多式联运费等; 如果是自己企业车辆运输产生的运费,则计入“运输成本”中; 如果是一般采购货物的运费,则计入“采购成本”中; 如果是因为销售产品而产生的运费,则作为期间费用处理! 但无论是哪一种运费,都是属于“营业成本”的组成部分,应该以发出货物或完成服务的当期入账。
对于销售成本来说,由于运输成本与销售的数量没有直接对应关系,所以不能直接通过“库存商品”结转,而应当根据“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的计量属性,综合评估后确认。 企业实际支付的运费还可能包含保险费,那么这部分保险费又应当如何入账呢? 一般情况下可以这样处理:
1、企业购买货物运输险时,借记“管理费用——保险费”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2、发生保险事故后进行理赔时,若能够取得保险公司出具的理赔通知书和发票,证明相关费用已经发生且取得了对应的发票,则应依据上述票据金额冲减“管理费用——保险费”,同时增加“其他应收款”科目,据以结算;
3、收回已确认的赔偿款时,冲减“其他应收款”科目,同时恢复“管理费用——保险费”科目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