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多专业环评?
1,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 HJ2.4-2018), 厂区外500m 范围内的噪声敏感建筑物指距厂界距离小于该数值的建、构筑物;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630-2012中规定,确定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时, 应把影响区域分为优先控制区和一般控制区,并分别进行讨论分析。 其中,
(7)一般控制区——对周边环境有一定影响的区域,此处的环境是指区域环境,应包括大气、水、土壤和生态环境的影响。 (9)优先控制区——对周边环境有严重影响的区域,此处的环境是指小环境,一般认为是近场区域,其范围的大小取决于污染物的特性以及场地条件,通常为半径1~5km 的区域。在评价上述两个导则中提到的“周边”含义都是指场地边界外 1~5 km 范围内,所以题主提到的“周围五公里"应该是符合相关规定的。
如果确实是周边五公里内有居民区,而且有明确指向性说明,则应该在报告里加以标注说明,并在结论建议中提出防治措施的建议,报环保局批准后才能实施。
2,环评中的公众参与是环境影响评价的一个重要内容,它包括向政府主管部门汇报和提交公众意见表两种形式。 在编制环评报告中,应当通过图表或文字解释分析可能受到本项目污染危害的对象、范围及其程度,提出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建设单位可以在项目拟建地所在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信息平台上发布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布期限不得少于二十个工作日。
同时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前,建设单位应当将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及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限不得少于三十日。 公开征求意见结束后,建设单位应当认真研究论证公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其采纳的建议或者方案应当在环评报告中予以体现。 对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建设项目,应当重点就以下方面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状况;
(二)建设项目采用的技术工艺路线、治理设施及运行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二次污染物情况;
(三)建设项目可能对周围环境带来的影响因素和分析;
(四)建设项目采取环境保护措施后可能产生的影响;
(五)其他需要征求公众意见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