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易主员工如何安置?

韦艳勃韦艳勃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我们公司180人,老板跑路,法院执行阶段,现在由新老板接手,请问之前员工的补偿怎么算? 答主曾经处理过类似案件,供你参考。 原公司面临破产,作为劳动者当然是希望公司重整成功继续营业下去,但现实情况可能确实如你所说,公司只能破产清算。那么作为劳动者可以主张的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怎样确定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了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破产清算时,员工可获得的经济补偿为:工作1年支付1个月、6个月支付半个月,低于法定标准的,应当补齐至法定标准。

当然,如果原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存在过失或者违法行为的,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劳动者有权主张违法解除合同的赔偿金。数额为经济补偿金的2倍。

至于新老板接手后,对员工是否会产生影响,需要结合实际情况确定。若新老板承接原公司的主要财产,继续经营原有的业务,则员工与原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依旧存续,新老板只是原公司的债务人,负有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 但如果是新老板承接原公司的不良资产,通过清算程序,注销原有主体资格,以新的经营主体替代原公司的地位,此时,劳动者的权利可能会受到一定影响。

具体的影响程度取决于新老板的接管方式以及企业的实际情况。 如果新老板只是简单介入企业运营,没有进行实质性的整合与管理,则原有员工的劳动关系仍然相对完整地延续下来,员工可据此要求新老板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但如果新老板不仅参与企业的日常经营决策,而且从客观上足以控制企业管理权,并对企业经营产生重要影响的,则可视为新老板已与劳动者之间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且该关系属于无因管理或帮工的关系。

在此情况下,劳动者的诉求可能得不到支持。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物。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在代偿以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并要求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股东或者法人承担相应份额。

也就是说,如果新老板能够提供相应的担保,那么劳动者仍然有权请求其承担责任。 具体情况还要具体分析。

太叔成明太叔成明优质答主

公司是家小公司,老板是个好老板,人很好对我们也很好,现在因为某些原因要转让出去,我们这些老员工该怎么办呢 (我在这家公司做了两年了)

1.如果是大企业就等着重新分配吧 我们这种小公司的话估计就是等死算了……不过我觉得这种情况还是会有很多的 我之前工作的那个地方就是这样的 在那工作三年多后来被收购的时候说补偿我们一个月的工资然后让我们走

2.如果是大公司就跟着新东家走吧! 跟着新老板干可能更有前途哦~而且工资会更高一些 因为一般大公司都是给高薪的嘛 这样的话还可以把之前的薪水跟现在的进行对比一下这样就知道自己到底是赚了还是亏了啦~~嘻嘻

3.如果是你熟悉的环境就继续留在这个环境工作了 如果只是你个人对这个公司不熟悉而已的话那么你可以先去了解一下这个公司是什么样的然后再做打算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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