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举报香港上市企业?
我举一个例子,之前在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的时候,处理过某金融租赁公司的不良资产,这个租赁公司的业务开展模式是这样的: 先从银行借钱(委托贷款),借完之后把钱打给代理商(租赁公司),让代理商去找企业(承租人)去签租赁合同,然后,关键来了,这个代理商会从租金额的3%左右抽成作为报酬,也就是说,这个租赁公司实际上只花了97%的钱,就得到了100%的租赁物,当然,他借的这笔钱是有抵押和担保的,银行的抵押和担保措施都做得比较足,所以问题不大,但是这一笔业务下来,代理商从中赚了将近三个亿,虽然表面上这个租赁公司财大气粗,但实际上他的利润并没有那么丰厚!
后来,我就想办法找到了这些企业的负责人,告诉他们真实的经营状况,果然其中就有两个企业表示,愿意以物抵债,先还一部分钱,这样就不用拍卖了,免得面子上下不来,最后,我们协商的结果是,这两个企业直接还款+补签租赁合同(把以前没签订的租赁合同期限延长)总共约2.8个亿,扣除当初代理商支付的2个亿的保证金,实际我们只花了八千万左右,就解决了这个不良资产的问题。 所以,有时候,你要想解决问题,不一定要通过诉讼或者仲裁的方式,也许,你换个思路,换个对象,问题就解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