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坏账如何处理?
一、企业的应收款项包括: 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应取得的款项; 售房款,出租房产的租金收入; 从事建筑业、运输业的应取得的工程款和运费; 其他应收款的贷方项目,如保险赔款、财政补助收入等。 二、确定坏账范围 对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应当进行单独的核算,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在判断是否构成坏账时,需要考虑两个因素:
①交易是否已经不存在;
②是否有足够的证据表明款项不可能收回。
三、确认坏账损失 一般情况下,下列各项不能作为坏账处理:
①债务人已经注销的;
②债权已被人民法院终结执行的;
③有充分证据证明债权可能发生的。
同时应注意以下两点:
第一,企业发生坏账,如果金额较小且确有证据证实可收回,则应调整报表数据;
第二,企业在实际工作中,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备抵法自行估计收回,也可以委托律师、会计师事务所等进行法律诉讼或调查等方法追回欠款。
四、处理坏账的方法
①直接转销法 对于符合确认条件的坏账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支出)。 ②备抵法 借记“坏账准备”科目,贷记“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
新准则是这样规定的:企业应当定期或者每月期末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调校核对,确保银行存款日记簿与银行对账单相符。 如果存在大额或可疑的银行存款余额调节事项,应及时查明原因,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企业坏账是指企业无法收回或者收回可能性极小的应收账款,往往是由于欠款单位无法偿还债务、破产、被撤销等原因造成的。处理企业坏账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准则,以下是一些建议:
1. 建立完善的坏账管理制度:企业应建立一套完整的坏账管理制度,包括坏账确认的准则、计提方法、核销程序等,确保坏账处理的合理、公正和透明。
2. 计提坏账准备:企业应定期对应收账款进行核查,对可能形成坏账的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可以采取账龄法、余额百分比法或摊余成本法等。
3. 确认坏账损失:企业对应收账款进行催收未果、欠款单位依法宣告破产、清算或死亡等多项证据后,可以确认为坏账损失。
4. 坏账损失处理:企业须在会计期末对已提取的坏账准备进行核销。核销坏账时,应将提取的坏账准备冲减资产的账面余额,同时将坏的应收账款本金和利息一并转销。
5. 保险赔偿:部分坏账可能的损失可以通过投保来减少损失。例如,企业可以投保信用险,一旦因为客户信用风险造成的损失,可以获得保险合同的赔偿。
6. 采取措施防范坏账发生:企业应加强应收账款管理,提高企业对客户的信用评估能力,加强对客户的跟踪管理,降低坏账风险。例如,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 提高对客户的信用评估能力;
- 缩短账期,加快收款速度;
- 对大额应收账款提供担保或采取预售等方式;
- 开展保理业务,将应收账款转让给专业的保理公司等。
总之,企业坏账处理需要遵循一定的准则和程序,企业应建立健全坏账管理制度,加强应收账款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坏账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