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电力下属企业吗?
谢邀! 现在的地方能源局和以前的地矿局是平级的,也就是以前的地质矿产部管理的。现在管的都是矿产资源(包括非煤),地热、矿泉水等非常规资源,不监管煤层气和页岩气,这两个由国家发改委监管。 地方上的地勘单位归属地方政府管理,属于事业单位,有地质找矿和科研任务,同时从事区域地质调查,对周边地区进行勘查,为资源开发提供依据;还有一些负责地质灾害的勘察、治理,这些单位都有行政和事业两类编制,也有工勤人员。
目前很多地勘单位的收入都是由财政核拨经费,但是也有部分单位的收入来自项目经费或是矿权费。 地方能源局监管的企业分为三类,一类是国家能源局的直属企业,这一类都是大型煤炭、石油、天然气的生产企业或进口企业,还有电网公司;第二类是省属国有独资企业,如山东能源集团,新疆能源集团等等;第三类是各种民营企业。
第一类企业不需要多说,第二类和第三类的划分标准各省不一样,有的按照规模,有的按照利润,也有的按照负债。总之,越大型的企业多数被划为第一类,一些地方的省属国企都属于这一类,像河南煤监局下的河南能化集团,广东的粤电集团等等。而一些小的企业多归为第三类,主要是民营资本进入较多的领域,虽然也涉及煤炭、电力等领域,但规模很小,在行业里影响不大,有些甚至没有影响。
现在国家进行简政放权,很多省级权限都下放了,县级权限也在下放过程中。很多职能都由地方主管部门负责了,包括审批、监管、执法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