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多提盈余公积的?
谢邀 之前有答过类似问题,搬过来供参考 从理论上说,公司制企业的所有者(股东)和债权人(包括银行的贷款客户、其他形式的金融机构等)都要求企业盈利后向投资者分红或偿还债务,当然这些利益最终体现在会计核算的“利润分配”或“偿付利息支出”科目中。但是,上述所有的收益分配,都是在完成了“弥补亏损—提取所得税—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盈余公积金”这一程序之后才进行的!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只有“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盈余公积金”(简称“盈余公积金”)才是可供公司使用的真真正正的 “钱” 。
一、什么是盈余公积金? 从名称上理解,盈余公积金应该是指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实现的净收益中扣除掉按规定必须予以补偿的项目以后所余下的部分。它实际上代表了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可支配收入。 但是,如果公司的财务状况没有达到盈利状态而出现了亏损,那么即使企业的经营情况还算稳定,为了保持企业的持续经营能力,也必须先填补亏损才能提取盈余公积金。可以这样理解盈余公积金: 盈余公积金=上一年度实现净利润+本年度补亏-计提各项费用-提取盈余公积金-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二、如何计算确定盈余公积金? 根据《公司法》规定,注册资本是公司对外投资或向银行申请借款的财力担保,一般不存在用盈余公积金增资的问题。但如果存在资本不足的情况,可以用盈余公积金来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在计算盈余公积金时,应当首先减去应当支付给投资者的利润,然后再算出可供企业自由支配的资金。
三、为什么需要收取盈余公积金? 对于股东来说,他在投资设立公司的时候最关心的是他的权益是否能够得到保护;在公司运行过程中,他最关心的则是自己是否获得了应有的回报。通过收取盈余公积金,就可以保证股东的上述利益得到实现。 对公司来说,收取盈余公积金最直接的作用就是防止企业盲目投资、挥霍资金。因为有了盈余公积金,当企业出现支出预算失控的情况时,就可以用盈余公积金来抵消这些不合理支出,从而保证资金使用的安全性。 对处于成长期的企业来说,由于业务扩张的需要,经常会出现资金紧张的局面。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可以通过增加盈余公积金的方式筹集所需资金。但应注意,用盈余公积金发放现金股利是有一定限制的,目前只能用于弥补过去的亏损,而不允许用作额外的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