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企业有生物资产?
从会计科目和税法角度来界定生物资产的定义: (一) 会计科目定义 根据财政部2014年修订的《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生物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处于生产过程中的各种生物性资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自制半成品、库存商品等,但不包括被收购的生物资产,以及养殖牲畜、鱼类等活生物资产。其中,原材料指在生产过程中被消耗掉的不具备货币形式的劳动对象;在产品指正在生产的半成品;自制半成品指由车间(分厂)内部各工序加工的待继续加工的半成品;库存商品指企业生产完成后尚未销售的产品。
(二) 税法定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所称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纳税人提供某种权利或能力、但又不可直接或间接识别的经济资源,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同时,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批复〉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文件)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对以动物为原料生物制药生产企业发生的饲养、繁育动物的费用支出,应计入企业当期利润总额,计征企业所得税。对于以动物为原料进行生物制品制造的生物制药类企业所拥有的各类生物资产,如通过育苗室培育的疫苗用生物制品原料菌种、通过饲养场饲养的动物原料生物药品等,均属于税法规定的“无形资产”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