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系企业什么意思?
从历史沿革角度看,我国的上市公司起源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成立。1990年12月启动深交所的前身——证券交易中心,开始组织交易;一年后,上交所成立并开盘,从此开启了我国股票市场的发展历程。
而所谓的“上市系”,即是指由上述两家交易所上市的公司的简称(全称分别是“深圳交易所”和“上海交易所”),目前两市分别有3386家和1457家上市公司。因为最先在这两个所上市,因此可以统称为“上市系”或“上交所”“深交所”。
当然,随着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完善,后来的中小板、创业板陆续推出,新三板不断深化改革,市场的板块结构发生了变化,部分原在上证所上市的公司转到深市中小板或创业板上挂牌了,但大多数还是留在了原来的老地方上,所以上交所、深交所的上市公司数量并未大幅增加。目前,沪深两市合计3963家上市公司。 至于新三板的股东,其实也无需过于在意。根据现有制度安排,新三板是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场外交易市场,虽然定位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但是并不改变公司法的框架和股东权利义务内容。新三板的市场定位与国外发达资本市场中面向中小企业的场外交易市场基本相当。
对于投资者来说,了解这些知识有何意义呢? 首先,投资者需要明白一点,任何一家企业都不可能做到完美无缺,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各种风险和问题。对于一般性因素造成的经营风险,如业务下滑等,投资者应当正确看待,通过深入研究分析,判断其是否存在持续的可能性。而对于由于政策等不可控因素导致的突发性行业限制或者亏损情况,则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排除假象的基础上理性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