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能从事借款业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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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这属于非金融机构的企业贷款,目前是金融市场上非常受欢迎的融资方式之一。 企业借款,根据借贷主体的不同分为:

1、间接借款是指以负债的方式形成的资金来源,是企业向金融机构借款;

2、直接借款主要是企业以债权的形式获得的资金,包括购买债券和长期借款等。 目前市面上企业借款的渠道很多,如银行、信托公司、小贷公司、保险资管公司、公募基金子公司、证券公司、私募等等都可以实现企业的借款需求。

但企业借款并不是随便就能借到的,也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程序。

首先,借款企业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成功借款。比如银行对企业借款的条件主要有:企业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还款意愿与能力;企业资信良好,财务状况优良,盈利能力强,有充足的偿债能力证据;抵押品或质押品充足,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等。

其次,在取得借款后,企业还需要按时偿还本息,做好借款的后续管理。 如果遇到企业经营不好导致还不上款的情况,企业也可以想办法将资产进行变现,用于偿还欠款。

总之,只要企业妥善处理好借款事宜,是可以轻松解决资金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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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1年施行的民法典相关规定,禁止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特许经营外,经营企业主可以进行以内部融资和外部特定对象之间有偿借贷为内容的民间借贷行为,但其从事经常性放贷业务时,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企业从事经常性放贷业务必须要符合法定条件。因此,企业能从事借款业务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条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当事人提供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第十三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六)违背公序良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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