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不能当gp吗?

丛璟晨丛璟晨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可以,但一般不选择做GP 首先说明不是理论上的不能,而是实践中的很少,非常少。 因为从理论上来讲,无论是国有还是民营的出资人最终都是代表国家,并不会因为谁是国有企业而有什么区别。当然,作为国资监管部门会对于国有企业的投资行为进行监管。但是作为市场行为,最终是否投资,是否撤资,投多少,这都是企业自主决定权范围。

但是从实际来看,作为国有企业出于自身身份考虑会较少甚至根本不参与创业投资(指直接投资于未上市的企业)行业,一方面是因为作为融资性机构其融资属性更容易被市场所认可,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国有企业更加偏向于资本供给方,而创业投资基金这种更倾向于资本需求侧的行业与国企的属性并不相符;其次,即使有国有企业想进入创投行业的想法,也往往会受到国资监管机构的制约。因此实践中很少看到由国有企业组建的创业基金。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国有企业”是指企业资产归国家所有的企业,既包括国有的独资企业,也包括国有控股、参股企业。 所以从这个角度讲,如果某家创业企业获得了国有上市公司或者国有大型企业(非上市公司)的投资,并且该投资占据较大比例,则该企业的资产归属上就会体现为国家所有,这种情况下企业属于国有企业。但是,这里涉及一个产权认定的问题,即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如何界定企业资产的权属关系。如果一家民营企业通过并购将一家国有中小企业完全纳入自己的经营范围,并且将其作为自己的一个独立核算单位,那么此时被并购企业属于国有企业。

聂才众聂才众优质答主

国有企业作为GP最大的问题在于国资的保值增值要求,投资难免有亏本或者长时间无法获得回报的项目,而私募基金管理人则一般采用市场化薪酬,很多激励手段也和基金管理规模和业绩直接绑定,这些和现行的国企人事管理制度存在冲突。但国企也有出资额大、可长期投资、有产业资源和项目来源优势,国有企业也可以作为GP,例如国投创新、诚通金控都是国企作为gp的案例。国有资本作为GP,应当探索投资管理和国有资本市场化运作的新方式,发挥国有投资和产业资源的优势,服务于创新企业的发展和创业创新,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促进战略新兴产业的发展和高技术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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