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企业为什么估值低?
这个问题问的很好,也切中要害。 事实上,不仅是金融机构,很多传统行业的公司市值被严重低估了;同时,由于国内目前尚没有完整的机构投资者体系(各类养老金、保险资金等长期资金规模不大,且投资能力有待提高),很多优质公司的估值体系并没有完全与国际接轨。以A股市场为例,我们经常会看到“戴维斯双击”的现象——因为分红率高,股价涨,分红加股票出售所带来的超额收益非常可观!
之所以出现这种奇怪的情况,根本原因在于国内的价值投资理念还没有完全普及,而国外市场的成熟给与我们很好的借鉴意义。 我之前在国泰君安做过IAD,负责新业务模式的研究和推动,其中就包括为资管客户提供估值服务。通过不断地探索和学习,最终我们能够比较准确地对客户进行估值。 我们所掌握的估值方法包括现金流折算法(适合于消费类企业)、EV/EBITDA倍数法(适用于轻资产型的公司)、P/E及PS法等等,结合市场上类似的交易案例,我们可以比较准确地估计出目标企业的价值。
但这里需要提醒的是,金融市场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性工程,影响价格的因素有很多,不同因素对于定价的影响程度也不同。我们在做建模时,要尽可能地将可能影响企业估值的因素都考虑进去并量化。只有如此,我们的模型才能做到相对“客观”,所得出的结论也能令各方接受。
有人认为金融企业估值低是市场低迷造成的,是投资者“用脚投票”的直接结果。这种看法缺乏现实支撑。因为尽管近些年资本市场持续低迷,大多数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下降,但金融类企业估值的下降幅度却远超市场平均水平,横向比较也明显偏低。所以,金融类企业估值低不是市场低迷的直接结果。
还有人认为金融类企业自身业绩差。这种看法显然不符合实际情况。比如中国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和中国人寿等企业,近几年业绩增长速度和获利水平普遍高于市场平均水平,有的企业甚至翻了数番。因此,业绩差并不是金融类企业估值低的根本原因。
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金融类企业估值偏低呢?从本质上来说,一方面源于投资者对金融类企业长期增长前景的不确信,担心高速增长不可持续,另一方面则来自于估值方法的缺陷,导致金融类企业估值结果偏低。
从目前的估值方法看,市场中普遍采用的绝对估值法,其局限性十分明显。由于预测未来永续期的现金流量十分困难,在实际应用中往往采用终值简化公式估算永续增长期价值,即假定在详细预测期期末企业进入永续增长阶段,永续增长期的现金流量始终以一固定比率增长。从各国实践看,在采用终值简化公式估值时,永续增长率一般以该国的通货膨胀率或GDP增长水平来测算。比如在西方发达国家一般采用2%—3%的增长率,而在我国一般则采用6%—8%的增长率。对于具有普通增长能力的企业,采用该方法可以满足要求。但是,对于像金融类企业这种我国正处于高速发展期的企业来说,在运用该方法进行估值时,很难准确地估算出该类企业的长期增长率,从而导致其估值偏低。比如对于一家目前盈利为100亿元、假设第一年增长15%并以此速度增长的企业,在不同的增长年限下,测算其价值分别为:增长5年为695亿元,增长10年为1115亿元,增长20年为1977亿元,而增长30年为3295亿元。由此可见,增长率的年限对估值的影响相当大。因此,对于我国处于高速发展期的金融类企业,如果采用目前普遍使用的绝对估值法进行估值,将很难准确地估算出这类企业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