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征信异议处理原因?
从个人经验来讲,一般客户投诉的原因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 查询不到被执行信息,误认为是虚假被执行信息; (二) 查询的被执行信息过多,认为对自身产生了不良影响; (三) 对查询的被执行人信息不认可,要求删除; (四) 查询到的被执行信息有误,要求更正; (五) 查询的被执行人信息符合其当前状况,但是可能由于使用不当,给其造成一定的损失或困扰,故要求撤销。 以上几种情况中,前两种属于客户对于信用报告的使用存在误解,通过适当的方式方法进行解释即可。后三种情形则属于客户的合理诉求,作为企业信用报告的提供者,我们有义务予以支持。
但是,我们应该明确一点,征信机构提供的企业信用报告是客观、公正,同时又是有限度的,我们无法保证反映信息的准确性以及时效性。在客户向我们提出合理的异议时,我们应秉承着有理有度、积极解决的态度去对待。
另外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一个问题是,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和《征信机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从事征信业务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或查询本人的相关信息。信息主体也有权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授权信用报告使用的范围和对象且可以撤销原来的授权。我们在接到客户的异议申请时,应先确认对方是否确实拥有提交异议申请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