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被失信有没有期限?
被执行人的履行义务期限为6个月,自被执行人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起计算;如果未收到执行通知书或者未履行生效判决的,那么被执行人的执行期限为2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如果需要延长履行期限的,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法院可以裁定延长,但延长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3年。 当然,如果有执行和解协议的,那么按照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为准。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该期限为法定最长诉讼时效,不是时效期间,因此不会自动终止。所以,如果义务人超过法定期限仍未履行债务的,权利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义务人继续履行并支付迟延履行金。
不过,法律还允许双方达成补充协议对履行期作变更约定,只要不损害国家、社会和第三者的合法权益,也不违背公序良俗,就认定有效。 所以,如果企业作为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达成了还款协议,约定了具体的还款时间,且在该期限内还清了欠款,自然就不用承担延迟履行的责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