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行送股吗?
我也有同样的疑问,在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董事会提出分红方案,但并未阐明具体分配比例。 分不分、如何分,完全由董事会决定! 然后,董事会给出的理由如下: 翻译一下:我们不想分红…… 但是,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如果公司满足两个条件就可以分红了——有现金流入、完成分红方案的决策程序(即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所以,北银是有资格分红但是不去做的。 但问题是什么是“完成分红方案的决策程序”呢? 《公司法》里对这一部分写得清清楚楚—— 股东大会的议案中必须包括具体的分红方案,比如每股派息0.1元,才是股东大会可以表决的内容。而不是说现在不分钱然后拿出20%的现金分红作为盈余公积金。那之前的不分就不提了? 董事会通过的分红方案里面也要把具体的数字列出来,而不是让监事会、董事会等机构发表一个意见就说要留存多少资金以备发展之需。 要留储备金,也得有具体的数字,不然就是董事会主观判断了。
回到这个话题,我认为北银的股票应该分红,而且具体金额需要列出来,给股东一个交代。 为什么我说北银应该在2015年分红,原因是这一年业绩不错且没有特别大的投资计划。为什么我说不分红呢,是因为管理层已经用“准备金”“风险准备”“其他流动资产”等科目来挪用了近40亿的资金(详见年报第238页),这些资金本来就应该分给股东。现在股价已经反映了这部分收益,再分红的话就要多交一次税费,增加经营成本。
当然,可能还有其它原因导致企业不愿分红,例如资金流动性不足或者未来投资机会不好把握。如果是这种情况,北银更应该加大信息披露的程度,向投资者说明情况。 其实,投资者最恨的就是那些财务造假的企业,如康得新。财务造假的原因有很多,但不外乎是想少给股东分红而把利润留在公司内部进行所谓的“研发”“扩张”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