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怎么算收入?
首先,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第21条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26条的规定,基金管理公司应当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编制基金的年度财务报告;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书面报告。 从法律意义上说,我国目前并没有实行强制披露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但各基金管理人应当遵循《办法》及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制定适合基金特点的分红政策/制度,在保障基金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现投资回报最大化。 基于以上规定,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一、基金是否分配以及如何分配利润取决于基金是否盈利以及管理人的决策;
二、尽管有“红利分配”或“利润分配”的说法,但目前我国的证券市场并不存在“派息”行为——这一点与A股市场有所不同,投资者无法像A股一样直接从股票账户拿到分红;
三、由于基金财产属于“基金合同”的法律关系,因此基金分配并不以“年度”为单位,而是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进行“收益分配”或者“利润分配”——这里所说的“收益”或“利润”并不是会计上的概念而是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财产的执行结果;
四、基金的管理人与托管人应当依法制订基金收益分配方案。 需要说明的是,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第35条的规定,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章程/契约的约定采取减额兑付、延迟支付等方式履行巨额赎回的义务。在上述两种特殊情况下,即使基金处于亏损状态,基金管理人也有义务向持有人偿还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