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外商境内再投资?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所谓的外商境内再投资是指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以下称外国投资者),将中国境外获得的利润、红利等收益和依法取得的贷款或股权出资在内地投资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设立新的企业。 外商境内再投资的设立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用利润进行再投资。首先需要编制相应的财务报表,以确认企业的利润;其次,准备相关材料到税务部门进行税务审核;最后,根据税务部门的要求办理缴税业务并领取完税证明。
(2)用盈余公积金进行再投资。与用利润进行再投资的操作程序基本相同,只是依据的文件是股东会决议和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该投资年度的盈余公积分数额。
(3)用现金或银行溢余额进行再投资。需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说明资金来源,并准备相关的证明文件。
(4)用债权转股权方式进行再投资。首先,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并依法在媒体上进行公告;然后将债权转让事项登记入工商档案;最后是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进行变更登记。但债权转股权不适用于国有独资公司和两权分离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