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律师有什么特点?
本人系在美国学法律的中国留学生,刚刚通过了加州bar的考试,准备在加州执业并申请移民。从我的切身经验来看,美国律师和中国的律师的差别还是很大的,这些区别主要来自于美国法律本身的体系。要了解美国律师的特征,就不得不先从美国的法律体系说起。
一、先说一下美国法院系统的层级 美国属于成文法国家(区别于英国普通法体系),意思是对同一类问题,只有立法机构制定了法律,法院才可以进行判决,以前的做法或者惯例不能作为法院判决的法律依据。这就决定了法官只能在有限的范围内进行自由裁量,而多数案件实际上都取决于立法机构的原有规定。 在美国法庭上,原告和被告双方都要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并且提供相应的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法官和陪审团都会认真听取双方的论点,然后在判决的时候予以考虑。
二、再说一下美国律师的职责 如果简单地用一句话来概括美国律师的职责,那就是帮助委托人完成其合法目标。这个目标可以通过协商,谈判甚至诉讼实现,具体采用什么样的方式就要看委托人的要求以及律师的判断。 由于美国是一个成文法的国家,所以律师的主要任务并不是像在中国一样起草合同或者协议,而是研究案例和法律条款,从而找出对当事人有利的判例和支持性法条。
三、最后说一说美国律师的特点 基于以上两点,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1.美国律师不是万能的,有些时候他们也无法帮助你达成所有的目的;
2.美国律师是按照法律的要求帮助你解决问题,而不是按照你的期望;
3.美国律师的主要工作是寻找法律依据和案例依据以支撑自己的观点,而不是自己独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