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头授信还能在贷款吗?
如果单从字面意思解释“多头授信”这四个字的话,那它的意思就是:同一时间有多个融资方(银行等等)给予同一个借款人提供借款支持的意思。 当然,这是狭义理解的“多头授信”,而并非广义理解的“多头授信”。广义的“多头授信”可以理解为:任何使得借款人陷入信用危机的情况,都算是“多头授信”。 而通常我们所说的“多头授信”,往往属于上述广义的“多头授信”范畴——即所有使得借款人陷入信用危机、无法按时还本付息的信贷或者金融行为,都可以算作是“多头授信” 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要区分狭义和广义的理解呢?这是因为,在现实生活里,有些借贷关系确实属于狭义理解的范围,并没有让借款人陷入到资不抵债的困境里;而有的借贷关系则属于广义的理解范围,确实已经使借款人陷入到了财务危机之中。
我整理了5种常见的容易混淆的融资方式,给大家举例说明: 通过上面的例子可以看出: 如果是按照狭义的解读来理解“多头授信”,那么这些例子中的乙方都算不得是“多头授信”——至少对甲方来说不是“多头授信”。因为尽管乙方的还款能力出现不足,导致甲方需要动用自身的风险准备金对乙方进行补偿,但毕竟风险准备金的数额远远小于融资金额,而且本质上这还是一笔“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放款,只是由于双方的合作关系的存在才促使甲方愿意一次性垫付。
但如果按照广义的解读来理解“多头授信”的话,那么上面所有的例子都属于“多头授信”——因为它们都导致了甲方对于乙方的应收账款账面值减少,甚至出现了坏账的可能,虽然这种情况在现实生活里并不少见,但这确实是事实上的“多头授信”。 我想强调的重点在于: 如果想要避免自己的融资行为成为“多头授信”,那么在合同条款的订立时就一定要谨慎小心,注意不能给未来可能发生的坏账留下可趁之机,以免让自己陷入被动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