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算首套吗?
使用公积金来购房,是很多职工享受政策红利的途径之一。而不少人对于“首套房”的认定上产生了疑惑……我买的房子是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的,但后来因为一些原因又卖了,再买的话算是首套住房贷款吗? 我之前用过公积金贷款,但没有用过商业贷款,现在的房贷记录都是公积金贷款记录,这种情况属于二套房贷吗? 我的情况是这样的……2015年5月,我首次购买了住房,当时使用的是公积金贷款和组合贷款(商业贷款部分已经还清)。随后,我将这套房出售了。之后,我在外地购买了一套普通住宅,未使用任何贷款。今年,我想在北京再购买一套普通住宅,想继续使用公积金贷款。请问,我能被认定为首套房吗?
其实,以上问题的核心在于对“房”、对“贷”的理解上出现了偏差。 首先来看“房”的问题,在首都北京的楼市体系中,“房”的概念包含了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两种类型。如果像题主一样,此前已有一套房屋,无论是全款还是贷款购买,都算作拥有“住房”;而“有住房”、“无房”以及“拥有几套住房”等表述,都涉及到了房产的套数问题。 那么,什么是房子的套数呢?对此,北京公积金贷款政策中有明确的限制。根据政策规定,职工家庭在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时,同一时间只能有一笔公积金贷款在一定区域内发放。也就是说,一个家庭在同一时间内,无论面积大小、价格高低,只能拥有一套公积金贷款房源。同时规定,缴存职工家庭已经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购买第二套住房时,原则上禁止发放公积金贷款,确有刚需和改善要求的,也应优先发放商业银行贷款。
需要提醒的是,这里的“房”不仅包括住宅,也包括商办类房地产,如写字楼、商铺等。并且根据“认贷不认房”的原则,借款人只要有过房贷记录,不论是否结清或房产是否被售出,在银行眼中都算是“有房”群体。 而“贷”这个问题就更好理解了,银行贷款分为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两类。其中,商业贷款又分为按揭贷款和消费贷款,而这两者的区别就在于用途上的不同——按揭贷款的用途主要是用于自住房屋的购买,消费贷款则主要面对二手房买卖、装修、买车、出国、留学、旅游、留学、移民、出国、留学、医疗、养老等多样化需求。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到,不管您是使用商业贷款还是公积金贷款,只要是您作为借款人向银行申请过贷款,哪怕只是一笔小额消费信贷,都会记入央行征信报告之中,从而在银行贷款领域中留下了自己的信用足迹。而在公积金管理方面也有类似要求,申请人若符合公积金中心相关规范要求,将予以核准并向借款人签发《准予贷款通知书》。 不管是使用了公积金还是商业贷款,只要曾经与金融机构打过交道,就会被记上“债务”。而这个“债”就是银行眼里的“有贷款记录”,也就是俗称的“征信报告上有贷款记录”。
综上,即使您是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但由于之前使用过商业贷款,按照银行征信领域的“认贷不认房”原则,你将被认定为二套房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