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能发放贷款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只有具有贷款资质、审批权限的金融机构才可以发放贷款。例如,银行可以发放贷款,信用担保公司也可以发放贷款。但无论是银行还是担保公司,它们发放之贷款往往需要借款人提供担保。 那么,证券公司可不可以发放贷款呢?
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证券公司可以发行与信托投资公司相类似的证券投资基金,可以进行场外证券交易活动,可以进行证券融资融券业务,可以进行证券承销业务,可以向企业收取贷款利息,可以为企业重组提供融资服务,等等。 同时,《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还规定,证券公司应当健全风险监测制度,对客户信用情况、流动性风险等进行实时监测。有内部规章规定,对监管机构规定的风险控制指标不足的部分,应当提供有效的补充。而国家并没有规定或有规章对证券公司发放贷款作出规定,即使有规定也必定是地方性的法规。 那么,根据法无禁止即自由的原则,证券公司就可以向客户提供贷款了。不过,根据经验来看,证券公司的贷款难以取得客户的信任。第一,因为证券公司并未列入贷款机构范围,其提供的贷款难以获得法律的保护;第二,证券公司作为中介方,其地位在一定程度上类似于客户与银行间的居间人,并不具备《合同法》规定的提供金融服务的机构所必备的条件,如专业的金融知识、合规的管理及业务运作程序等;第三,证券公司不具备贷款资质,其发放贷款可能构成非法发放贷款罪或违规放贷罪,甚至是高利转贷罪。基于上述三点,无论从法律上讲,还是从实际能力或风险控制上讲,证券公司都不适合发放贷款。
当然,有市场就有需求,有需求就有创造的潜力。能否允许证券公司发放贷款,理论上争论或许仍将持续。在现行法律未作修改前,证券公司只能通过提供委托财务顾问服务(相当于信托服务)、通过委托具有贷款资质的中介机构(如担保公司)从事融资服务业务等方式替代发放贷款这种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