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销贷款拨备按多少提?
对于核销的贷款损失,根据新准则,核销的贷款损失应单设“贷款减值准备”科目核算,按其发生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不再计提贷款呆帐准备,在计提的减值准备科目下设“已减值贷款”进行明细核算。因此对于已经核销的贷款,无需再提“贷款拨备”。 但如“已减值贷款”又有回升,在贷方余额的情况下可计提贷款损失准备。
在计算应计提的贷款拨备时,可扣除在“贷款”和“待处理抵债资产”科目核算,并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部分,并注意按规定应计提的贷款拨备仅指“一般准备”,不得含“专项准备”或“特种准备”。
对于核销的贷款损失,根据新准则,核销的贷款损失应单设“贷款减值准备”科目核算,按其发生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不再计提贷款呆帐准备,在计提的减值准备科目下设“已减值贷款”进行明细核算。因此对于已经核销的贷款,无需再提“贷款拨备”。 但如“已减值贷款”又有回升,在贷方余额的情况下可计提贷款损失准备。
在计算应计提的贷款拨备时,可扣除在“贷款”和“待处理抵债资产”科目核算,并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部分,并注意按规定应计提的贷款拨备仅指“一般准备”,不得含“专项准备”或“特种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