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资产要做减值准备?
企业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有以下八项,包括:
1、坏帐准备。对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计提的减值准备,提取的坏帐准备应计入当期管理费用。
2、存货跌价准备。对发生的呆滞积压、失效损毁,以及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存货,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差额分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和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3、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对市价(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按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差额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提取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投资收益。
6、国家规定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各项贷款损失(含银行卡透支款项、贴现、信用垫款、进出口押汇、证券回购、基金透支等,下同),按照五级分类管理的规定,对认定为呆帐的债权计提呆帐准备,按规定核销损失。
7、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对被投资单位已出现严重财务困难、收益大幅度下降及遭受重大损失,发生永久性或者长期性经营亏损,进行清算以及其他可能导致难以收回投资本息的长期投资(含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和委托贷款等),按照可收回金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提取长期投资减值准备,提取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计入当年投资收益。
8、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对长期停建并且预计在未来3年内不会重新开工的在建工程、所建项目无论在性能上,还是在技术上已经落后,并且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等,按照可收回金额低于帐面价值的差额提取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提取的在建工程减值准备计入当年营业外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