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房股份借壳成功了吗?
中房股份,全称为“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创立于1989年,公司总部、董事会及经理层办公地址位于上海,1996年在上海证交所挂牌上市,证券代码600890,是全国第一家以房地产为主业的的上市公司。
2015年营业收入0.75亿元,同比下降49.24%;净利润-8004万元,上年同期为-2611万元;基本每股收益-0.2112元。公司2013年、2014年连续两年亏损,2015年未能扭转亏损局面,从而出现了三年连续亏损的情况,根据上交所相关规定,如果上市公司出现连续三年亏损,将暂停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即ST),若暂停上市公司在其后一个会计年度内仍不能实现扭亏为盈,则将被终止股票交易(即退市)。
为了避免出现退市的极端风险,2015年3月,中房股份就开始了重大事项的筹划,2015年4月,中房股份宣布因与中源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司拟自2016年4月27日起复牌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但是2016年4月26日,中房股份公告将再次延期复牌,其后的两个多月中,中房股份又先后多次公告延期复牌,直到2016年12月29日,中房股份才披露了重大事项重组框架方案,计划支付现金及/或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资金。
根据中房股份的公开信息披露,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上海晶茨100%股权,为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与交易对方协商,上市公司通过下属全资子公司中房(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交易对方王桂波、王强及王志安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约定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其持有的上海晶茨100%股权。该笔交易价款为15.6亿元,根据《产权交易合同》的约定,中房股份已于2016年12月29日向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支付了3.12亿元的交易保证金,余款按照产权交易合同规定的付款时限和付款方式支付。
同时,中房股份拟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68.5亿元,其中,不超过15.6亿元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款,其余募集资金用于标的公司在建或拟建项目的开发建设。
对于此次重组的目的,中房股份解释说明,中房股份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及经营,业务经营主要集中在北京地区。受宏观经济环境、国家政策影响及自身业务受限等因素影响,中房股份近年来发展速度较为缓慢,业务发展规模也未达既定发展计划,盈利能力较弱,2013年度至2015年度连续三年亏损。为改善上市公司业绩,增强上市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提升股东回报,中房股份拟通过本次交易进入新能源金属矿产行业,开展锗、铟等稀有金属的采选及加工生产业务,并利用标的资产行业地位及行业经验,积极布局新能源及相关产业。
上海晶茨下属核心子公司为云南迪庆有色、阳宗海实业、源丰稀有金属,主要从事锗、铟等稀有金属的采选及加工生产业务,业务范围涵盖锗矿和铅锌矿采选、粗炼、深加工;稀有金属深加工产品的销售等,具有较为完整的稀有金属产业链。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进入新能源金属矿产行业,主营业务将变更为锗、铟、锡等稀有金属的采选及加工生产业务,并在此基础上向新能源产业进军,业务范围将扩大至包括锗、铟等稀有金属采选及深加工生产、销售,锗基光伏产品及光学产品,储能微电网,新能源汽车及光伏电站投资、建设及运营等方面。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规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在完成尽职调查、审计、评估工作后,尚需满足多项条件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相关《产权交易合同》经有权国资部门批准生效,交易双方股东大会批准本次交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