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逾期法院立案吗?
银行在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期届满之后,就应当为收回贷款而采取行动,比如向借款人发出还款通知,如果借款人在通知书确定的期限内还不还款,银行就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有的银行怕麻烦,或者认为起诉没有希望,就干脆等上一年,到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时再起诉,因为法律规定诉讼时效届满后,债务人不作答辩,法院应当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判决驳回贷款人的诉讼请求与驳回贷款人的起诉是不同的,判决驳回起诉后,贷款人不能就本案再行起诉)。其实这样做是有很大风险的。
因为借款人可能对此早就做好了准备,在贷款到期却不归还之后,以种种方式让贷款人相信他很快就会还款,使贷款人误认为不必急于起诉。
等拖到时效期间即将届满,借款人“突然”失踪,贷款人到这时才起诉,就会被借款人利用,作为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抗辩的理由。
有的借款人接到起诉书之后,感到在自己的管辖区域进行诉讼极为不利,就“配合”贷款人撤诉,让贷款人到自己方起诉,结果贷款人在其撤诉之后再次起诉时,因其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而被法院驳回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