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定贷款不动产价值?
以不动产提供最高额抵押的,贷款受理岗应根据抵押物评估价值及抵押率上限确定不动产担保的债权最高额。借款合同期限内,贷款行认为不动产价值已严重影响担保效力的,可要求抵押人更新价值评估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一)有明确交易价格且能够在相关部门备案登记的,例如一手房屋、车位,以双方认定的交易价格确定其价值。
(二)本行已定价且在定价有效期之内,可继续使用原定价结果。
(三)其余贷款的抵押物价值应取得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经一级分行审批同意,客户提供的具有评估能力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具的定价报告可视为评估报告。
(四)经一级分行审批同意,对于有明确交易价格且不能在相关部门备案登记的二手房,价格在200万元及以下的别墅、商业用房等价值不易变动的房屋,及200万元及以下的商铺、机器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在能够取得交易合同、发票、收据等交易凭证,并经调查确认交易凭证合法有效的情况下,可直接以交易价格确定抵押物价值。
(五)以其他房地产类不动产抵押担保的,可由专业评估机构评估,也可由调查人员自行评估。
1.自行评估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二级分行三农金融部门或一级分行三农金融部门具备不动产自行评估模型并经一级分行审批同意使用。(2)一级分行同意本条所列的自行评估适用区域和范围,且调查人员符合一级分行规定的要求。(3)评估的不动产适用自行评估模型,并在模型适用区域以内。
2.按一级分行确定的程序和要求开展自行评估,调查人员调查确认交易合同、发票、收据等交易凭证合法有效后,可直接以交易价格确定抵押物价值。
(六)抵押物价值以评估价值、交易价值、公允价值较低者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