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机构持有股票好吗?
关于这个问题,我认为首先应该明确“基金”的定义是什么,因为国内外的定义是有差异的; 其次再分别讨论公募和私募,然后对比一下它们的异同; 最后才来讨论这个问题。 一、国内的定义——狭义上的基金 在国内(主要是大陆),我们通常所说的基金,其实是特指证券投资基金,也就是俗称的“公募基金”。根据1998年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1],所谓基金的定义是指 “依法募集,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和运作,基于信托原则为投资人收益,承担投资风险,并依法办理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业务活动”。 这里的基金实际上就是一种以信托为目的的资金集合行为,即基金公司通过发行基金份额的形式募集资金(注意这里不是申购也不是购买),将这些资金进行组合投资以实现资产的增值。
二、国外的定义 ——广义上的基金 而在国外,基金的范畴要宽泛得多。 美国1940年的《投资公司法》中,将基金界定为一种投资工具或组织形式,其定义为“任何公司,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实体,为了特定资产的投资,提供或者承诺提供与上述目的相关的服务而设立,运营和管理”. 所以从这个概念上看,美国的基金包含的范围就非常广了,除了大家所熟知的ETF, Mutual Fund外还包括Limited Partnership, Master Limited Partnerships等各种形式的基金产品以及VC/PE等股权基金。 根据不同的划分标准,这些基金又可以分为开放式基金和封闭式基金,对冲基金, 指数型基金等等[2]。 此外在欧盟地区,由于没有像美国1940年的法案这样专门的法律对基金进行界定,所以各国家的解释也有所出入。例如按照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BaFin)的解释, 所谓的Fund是指在一个法人实体下成立的一个专门用于投资的集合投资工具; 而英国金融服务 Authority (FSA)则认为Fund是一个统称, 它包括共同基金,独立管理机构下的集合计划,交易所交易基金和其他投资账户中的资金。 [3][4] 但无论是哪种定义,都将基金视为是一种特定的金融产品或者是金融工具。 从这个角度看,显然我国的定义就有些狭隘了。
三、公募和私募的异同 其实从上面的阐述也可以看出来,在我国目前的情况下,只有证券投资基金这一种类型的基金,而且只有公募的这一种类型。而私募基金等其他形式的基金,严格来说都不属于我国定义的“基金”——当然也就谈不上是“公募还是私募”的了。不过既然题主的问题中提到了这两个名词,那么我也就在这里简单介绍一二吧~ 一般来说我们可以把中国的现有基金划分为两个大类,一个是一般被称为“公募基金”的正统基金,另一个就是通常称为“私募基金”的其他非正统基金。
下面我举几例简单的比较一下两者的区别: | | | | 公募 私募基金 定义 以公募方式向不特定投资者公开发售,并集中持有、管理的基金 以非公开的方式向少数客户募集资金,并由专业的资产管理机构进行投资和管理的基金 主体 基金公司 资产管理公司(一般也是券商) 费率 前端费用有:认购费,申购赎回费 前端费用无,只收取后端费用 销售对象 不特定人群,可以是一般大众也可以是金融机构 仅限合格投资者 规模 单个基金规模较大,通常大于5亿元 单个基金规模为小,通常在5千万元以下 投资范围 受限于法律法规 可以自由配置,可投非上市企业 信息披露 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 相对较少的信息披露制度 可以看到,两者之间的差别还是蛮大的… 最后补充一点,目前我国已经出台了相关的法规允许私募基金行业的正常化发展,比如证监会于2017年1月发布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发改委于2016年底公布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这些都对当前处于野蛮生长时期的私募行业进行了规范。但是和海外市场相比,目前的政策体系还是比较粗犷的,很多问题还亟待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