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营企业补助有哪些?
1、增值税以退税方式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可以全额退还(即不予抵扣):
(一)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项目所支付的费用;
(二)非正常损失应扣减的购进货物;
(三)当期因货物供应不足造成停工损失的,可予以税基抵补。 上述第(一)项规定的非应税项目包括各种固定资产的新购及修理费用等;第(二)项规定的非正常损失不包括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损耗;第(三)项所指停工损失是指生产经营过程中停产后所发生的直接材料费、直接人工费和制造费用。
2、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依据《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和《征收教育费附加暂行规定》,对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应税消费品经营者,免征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3、教育费附加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实行5%征收率,应纳税额=含税销售收入÷(1+5%)×5%;其中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被确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在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起,未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但应开具普通发票,并计算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4、地方教育附加 5、文化事业建设费 从事广告业务的纳税人,营业税的税率是5%;如果为小规模纳税人,则按照营业收入的3%交纳营业税;
6、水利基金 全国大部分省市区已经取消水利建设基金,但部分省市尚有收取该基金的项目,如陕西省目前仍在征收此项基金,且标准为0.8%,江苏省南京市和宿迁市也继续征收此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