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怎么胶罚款?
今天又收到一张违停告知单,贴了2个条子,这个要如何处罚啊,是不是要去交罚款了啊 回复:朋友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涉及交通违法处理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法规,答复如下:
一、对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处以警告或100元罚款,驾驶证记3分;
二、对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处以警告或100元的罚款,驾驶证记3分;
三、在设有禁止停车标志、标线的地点停放车辆,或者虽没有禁止停车标志、标线,但周边无道路停车位,驾驶员不在规定路段内行驶或者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间设置有隔离设施的路段停车的,处以100元的罚款,不记分;
四、对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除依法给予上述三项的处罚外,还可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对上述交通违法行为,请您携带相关证件到交通支(大)队违法处理科接受处理并缴纳罚款。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朱荫优质答主交通违法信息确认
当事人持《交通违法罚款缴款书》(以下简称《缴款书》)在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各营业网点缴纳罚款后,于十五日之内到本市任意一个包括远郊区县在内的执法站窗口进行信息确认,不需再持处罚决定书到工商银行办理罚款缴纳业务。执法站窗口将通过计算机系统读取当事人提交的行驶证和《缴款书》相关信息并核实:
一是要核实当事人所缴罚款的违法信息与所出示的《缴款书》内容是否一致;
二是要核实当事人所出示的行驶证与《缴款书》中所记载的车辆信息是否相符等,确认无误后,《缴款书》存根联上会当场打印“确认”字样并由执法站将“存根联”留存,在向当事人发放《违法罚款处理通知书》的同时,将“回执联”退还原当事人。
需要注意的是,《缴款书》中违法时间、违法行为等信息有涂改的,不予确认。
信息确认之后,当事人可以在本市任意一个执法站查询已确认的信息;对确需换回原来处罚决定书的,需持《违法罚款处理通知书》和行驶证到原制作处罚决定书的执法站换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