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个税补交管用吗?
这个政策其实很早就有了,2016年就开始试点了,只不过很多人不知道或者不关心自己的公积金、社保、个税这些信息而已。 举个例子:比如你买车的时候,4S店会告诉你全款买划算还是贷款买划算。如果相同条件下,贷款买的汽车,比全款多花了5000块钱,那么这5000块钱就是金融贴息,相当于4S店给你打了7.9折——因为全款购车相当于你花了10万块钱,而贷款购车相当于你花了9万多。
当然这种贷款的利率是非常高的。 同样的道理,你在异地有住房并且缴纳了增值税(在北京是没有住房并且缴纳个人所得税才有退税),那么你每年都可以按照房子的总价减去你缴纳的税费,来冲减你的应纳税所得额,降低你的税率,最后享受优惠。
举一个例子:比如你在深圳买过一套房,当时房价是100万,你交了5万的税费。过了几年你又买了一套,这个时候税务人员发现了你之前的那套房子,要求你补缴税款。于是你又交了8万元的税费。这样你的两套房产的税款总共就是13万元。
但是你的这两套房子加起来市值200万元,那你可以抵扣的应纳税额就是(200-13)*0.01=18.7万元。 当然这些抵扣都是在你真实纳税的情况下才可以。
在北京连续60个月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累计是5年,满足积分落户的条件,对于不是在北京缴纳的个税是不能用来积分落户的,所以在其他城市有缴纳的个税都是不算在北京积分落户里的。个税缴纳不满五年想要积分落户可以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来满足连续缴纳个税满5年的条件。
在北京个人所得税补交方式:
1、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对于个人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有下列情况:
(1)从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去专项扣除额后的余额超过6万元的;
(2)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多项所得有超过1万元或减除专项扣除后的所得额超过6万元的;
(3)纳税人申请退税的;
(4)纳税人需要补税的。
2、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申报纳税,纳税人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的,应当在注销中国户籍前办理税款清算。
3、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15日内申报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