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看基金的发行价?
对于基金发行价格这个问题,可能涉及到两个问题,一个是基金定价的问题,另一个是基金发行价格与净值的关系。我们先来看第一个问题,基金如何定价。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运营准则第1号——市场报价》第三条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照以下方法确定基金价格: 可见,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基金合同约定的估值方法和程序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并确定基金价格。同时,在特定情况下(如发生重大基金事件或涉及诉讼等),基金管理人也可以酌情降低基金的计价单位,提高基金价格。这里要说明的是,在我国目前的情况下,由于基金资产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证券,因此公允价值的确定性相对比较容易,基金价值也基本上反映为现金流的现值。
我们再来看看第二个问题,即基金发行价格与基金净值的关系。 从国际上通行的做法看,基金初始价格确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溢价发行,也就是说以高于基金净值的价格发行,这种情况下,尽管投资者认购了一定数额的基金,但实际上这部分资金全部或者大部分被用于支付认购费和分销费;另一种是折价发行,也就是以低于基金净值的价格发行,这种情况实际上就是“零费用”认购,除了募集到的资金全部或大部分用来购买基金资产外,还可能产生赎回费返还给投资者。
我国基金初始价格确定的做法与国际上的通行作法是一致的,也是采取溢价发售的方式确定基金价格,只不过对基金份额发售价格进行了适当折扣,具体比例由基金备案的相关文件确定。
需要说明的是,虽然我国实行的是注册制,但是注册制的理念并不是要求企业发行股票时一定要价格越低越好,而是要求信息披露充分、公平,使得投资者能做出理性判断,从而实现市场资源配置效率的最高化。就基金而言,虽然采用单笔交易价格较低能节省一定的手续费用,但从长远来看,通过规范管理,合理运作,保持长期稳定的收益水平才是使投资者利益最大化的根本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