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中心缴纳什么税金?
对投资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从事股权投资所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对其投资所应享受的股权福利费,不得税前扣除。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第一条规定:“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了职工提供休息、娱乐、健康等相关费用支出。主要包括: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职工住房补贴、职工医疗补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一次性工伤补贴以及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允许列入职工福利费开支的其他项目等。”据此,公司可以按照规定在所得税前扣除的职工福利费包括:
1.职工食堂经费补贴;
2.职工交通补贴;
3.职工住房补贴;
4.职工医疗补助费;
5.工会经费;
6.职工教育经费;
7.一次性工伤补贴;
8.符合规定的其它职工福利费支出。
上述第八项“其他”包括哪些内容,需要纳税人具体列举。同时,考虑到税法对职工福利费的列举事项只是做了原则性规定,对上述八项中具体支出的范围还需要纳税人进一步细化说明。例如,对于“职工食堂经费补贴”,纳税人就需要明确是用于购买食材还是聘请厨师,如果是聘请厨师,那么是每月固定金额还是按员工人数计算每人每日的标准等等。
投资中心自身不从事具体生产经营活动,而是受集团公司或总部的授权,对其所管理的若干独立核算的项目公司的投资管理成果负责,它与集团公司或总部存在双重关系。集团公司或总部对投资中心的投资活动统⼀决策,投资中心对其所管理的若干独立核算的项目公司综合管理。如房地产公司对其各地分公司的项目管理,企业集团对其权⼒机构批准的授权管理的投资公司管理的若干投资参股、控股或收购兼并的分公司的管理。 投资中心与所管的项目公司之间存在统⼀集中的投资管理关系,投资中心的投资报酬率、投资管理质量与效益直接影响所管理 的项目公司的利润指标,也关系着投资中心自身的经济效益。投资中心的特⾊是以使投资效益最⼤化为核⼼,对归属于自己的投资经营成果负责,其业绩考核指标主要是投资报酬率、剩余收益。投资收益和权益回报是具有资本经营性质的投资中心的特有指标。
投资中心可与受其管理的下属企业,根据投资管理责任制所确定的指标及责任、权利、利益,签订授权管理协议。投资中心既管资本投资预算和投资效益,也管投资项目的利润和现金流量的指标,因此,投资中心是⼀种最具有挑战性和最富有经营才能的综合责任中心。根据“谁投资,谁得益”的原则,投资中心的投资报酬率是考核其业绩的最重要的指标,投资中心在集团公司或总部授权下,对其下级单位有管理投资的全部权限,在批准的预算投资和投资报酬率的指标内,有权决定对下属单位所分配的投资额和投资报酬率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