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征收关税的原因?
说几个知识点吧,一是美帝的关税权属于国会而不是总统;二是国会给总统的授权相当宽泛,总统可以临时决定加征关税,也可以签订永久性关税协议,但必须要国会批准;三是美帝的关税税率很高,但很多商品的关税率是可以谈判的(对盟友和亲美国家),比如日本汽车零配件关税是10%(整体关税2.5%)、德国汽车零配件关税也是10%(整车2.5%)、香港产品关税是7.5%等等——这主要得益于WTO《原产地规则》的条款,即只要某产品的最后组装工序(总装)在美国境内完成,那么该产品就可以视为美国原产并享受最低关税待遇;四是美帝确实经常乱征税或者收错了税(加错关税了),但这是政府事务,属于行政责任,纳税人可以寻求法律救济,但最终还得政府来买单;五是美帝的财政收入大部分来源于消费税(商品税)而非所得税,因此加征关税并不会对中产阶级造成多大的生活压力,压力最大的是企业尤其是出口企业。
总结起来就两句话:美帝有征税权但没乱征税权,能征税但不想多征税。 有人可能会问,那如果美国政府没钱花了怎么办?简单啊,增加消费税或发行国债呗! 但政府真没钱了咋办?那就加税呗!加到老百姓受不了了,税收就增加了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