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分家分净资产吗?
在公司存续期间,公司股东的出资便转化为了公司财产,公司股东并不享有对哪些公司财产拥有份额的所有权。当要分割的财产实际是公司经营财产时,可由双方协商将公司经营权交于其中一方,由得公司经营权的一方给另一方经济补偿,补偿数额可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由法院根据公司财务审计确定公司财产数额再进行判决。
股东与公司是两个不同的法律主体,公司财产的所有权归公司,股东的个人财产归股东所有,互不混淆,而公司收益最终的享有者仍然是公司股东。当要分割的财产实际是收益分配时,应由公司全体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如果公司没有进行财务审计,对经营收益不能确定,可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财务数据协商确定。如协商不成,无法查明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则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由持有公司三分之二表决权的股东决定是否解散公司。如果继续经营,则可由双方当事人申请由审计机构对公司进行审计,取得公司真实经营情况后再分割双方当事人的共同财产。如果解散公司,则由工商管理部门对该公司的财产进行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