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社允许贷款吗?
当然可以。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申请贷款的,其申请基本条件、贷款用途、贷款种类、贷款时限、所需资料以及办理程序与农户申请贷款执行相同规定。
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贷款的,应具备以下条件:
1、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且年检合格,其法定代表人经依法评定获得较好信用等级。
2、从事符合国家产业、土地、环保等政策规定的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储藏保鲜和加工等生产经营活动,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一定规模;近两年生产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到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有独立的经济核算,自负盈亏。实行社员出资入股与贷款资金相分离的管理方式。
4、经营管理者素质良好,能遵纪守法和按章办理贷款事宜,愿意接受和配合信用社对其贷款使用和经营管理等的监督检查,无不良信用记录。
5、在信用社开立基本结算账户并按规定使用,自愿接受信用社的信贷监督和结算监督。
6、申请信用贷款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须在信用社开立基本结算账户并按规定使用,建立良好的银企关系,连续三年在信用社的到期贷款偿还率和应付利息偿付率均为100%,且信用等级评定在3A级(含)以上。
7、信用社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