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如何解冻?
1.股票被冻结的原因 (1)有诉讼案件,法院对股东的股票进行了轮候冻结; (2)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法院对公司的股票进行了解冻和冻结了; (3)公司债务到期无法偿还,股东也没有实际出资,债权人起诉股东,在诉前或者诉讼过程中申请财产保全,查封冻结了股东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4)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股东会决议解散的,应在吊销执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资产进行全面清算,如果股东长时间不成立清算组对公司的资产进行清算,那么债权人可以以公司的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为由主张该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此会在诉讼阶段被申请财产保全,查封冻结了其持有的股份。
2.股票解冻流程 (1)诉讼完结后,原冻结的股票自动解封; (2)执行完毕的案件的股票可以自行到证券公司办理解除冻结手续; (3)债权人与股东纠纷的案件,判决股东不承担责任的,可以到法院提交生效法律文书,请法院出具相关证明,然后去证券交易所办理解冻手续; (4)清算组的成立标志着公司即将进入注销程序,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的应当立即进行清算,限制期限一般为十五日以内,自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是公司决议解散之日或者是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开始计算,股份公司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公司清算组成员负责组织清算小组进行清算,此时司法裁判中判定的清算组一般会同时包含股东及董事等高级管理人员; 在人民法院裁决强制清算之后,人民法院一般指定清算组成员是人民法院与有关机关、单位的人员共同组成,此时的成员往往不包含股东或公司高管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