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发行如何定价?
以IPO为例,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规定, 股票的发行价格由发行人与证券经营机构协商确定;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可以通过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或向社会公众发行的方式。 (一)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在目前主板市场、中小板市场和创业板市场中均采用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参与本次询价的投资者为符合规定的网下投资者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参与本次询价的网下投资者包括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信托公司等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规定资格的社保基金和保险公司等;其他投资者的报价被剔除后,剩余的拟申购总量为“有效报价数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按照本公告第二十三条公布的策略安排确定发行价格及发行股数;网上投资者的有效申购数量少于网下发行数量的40%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公告。 1.初步询价:2018年6月5日上午9︰30至下午15:00,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
2.报价:网下投资者对股票的定价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网下初始报价不应高于给出的价格区间上限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必须全部接收;网下报价不高于价格区间的上限,且符合本规则所要求的有效期内不得撤单的要求,为其报价的每个证券账户管理人以有效报价身份参与网下申购; (2)最终确定发行价格时,网下投资者可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和交易系统填报报价信息和确认提交报价信息的行为。在申购平台中,网下投资者可以对其管理的每账户具体报价区间进行多次自动调整。
3.发行方式和缴款安排 本次A股发行的股票全部为新股,不转让老股。本次发行通过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公募基金、养老金、社保基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允许参与发行认购的其他投资者(以下简称“网下投资者”)直接进行网下发行,并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发行申购网点进行网上发行。
(二)上网定价方式及操作程序 对于中小企业板的首发股票,按现行办法执行。对于创业板公司的首发股票,适用本办法的规定,但不实行询价制度。
1.申购方式与申购时间 在申购时间内,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根据发行人发行公告的申购要求和深交所交易规则自行办理网下申购。 2.申购程序 申购手续与网上申购相同。
3.中签结果公告和申购资金退回安排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刊登发行公告媒体上公布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和有效认购倍数,并在申购后一周内的主要发行公告媒体上披露网上中签率;主承销商将于申购后的第4个工作日发布网下申购获配结果及相关情况公告,并于申购后的第5个工作日通过申购报价电子平台和交易系统退还申购资金及相应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