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何时进入中国?
1984年 6月5日 中国证监会成立,由国务院领导直接负责,国家计委、财政部、人民银行和商务部等部委联合参加,作为政府职能机构。 主要职责是制订政策;研究制订有关法规草案;审核证券发行申请;管理证券交易活动,监督证券交易所,组织监督检查工作;制定行业规则并监管其运作;管理证券中介机构;培训证券专业工作人员;组织证券交易员的考试。 当时证监会的任务是“为发展证券流通市场及资金信贷市场的业务提供法律和政策基础”以及“对目前存在的非正当和违法的活动进行限制和规范”。
同时期成立的还有中国证监会第一任主席刘宗起于1984年和1987年初先后两次主持起草《证券法》初稿,于1987年中正式提交党中央、国务院,供决策参考。尽管在后来几十年中,中国数次修订和完善了《证券法》,但最早的版本至今仍然保存完好。 在1980年代中期之前,中国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没有真正的资本市场,人们对于金融资产的认识也仅限于银行存款这一种形式。所以,当时的《证券法》的制定是在一种空白的背景下进行的——这恰恰使《证券法》具有了开创性的意义。
1990年 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继建立 中国股市真正从无到有就是在这十年结束之际开始的. 最初只有上海和深圳两个证券交易市场,现在增加到3家,还有一家是刚成立的中小板(深交所) 而我们A股市场也就是指以上三家交易所的上市公司的股票组成的! 2003年 3月1日起开始实行新的《证券法》 新旧两版《证券法》对比可发现: 第一,新法大幅强化了政府监管职能; 第二,新法进一步强调了信息披露的重要性; 第三,新法增加了投资者保护条款; 第四,新法明确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
第五,新法引入了证券公司治理机制;
第六,新法增加了法律责任内容并对现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了整合完善。 现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是2019年12月28号修改通过的 从上面我们可以看出我国对于金融市场建设是非常重视的!而且我们国家也是第一个把《证券法》上升为国家宪法的国家! 这也就意味着我国的金融市场是国家法律所保护的!任何违法行为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