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坏账准备怎么算?
一、计提比例
按照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进行预计,合理计提坏账准备金。具体应提数额应由企业根据以往的经验数据及当前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估计确定。但提取的坏账准备金不得高于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账款”项目的期末余额(扣除计提的坏账准备金后)与“存货”项目期末余额之和的15%;也不得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后确认的净亏损额。实行新会计准则的企业不再设置“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其资产减值准备包括坏账准备均通过“资产减值损失”科目核算,因此上述指标的计算改为以下公式:
二、计提方法 企业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可采用备抵法或直接转销法。采用备抵法的,应当设置“坏账准备”科目;发生坏账时,计入“坏账准备”科目的借方或贷方;冲减已计提的坏账准备时,计入“坏账准备”科目的贷方或借方。 直接转销法是在发生坏账时就直接冲消应收项目所对应的金额,不做账务处理。
三、计提程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计提坏账准备的依据为实际发生的证据以及谨慎性原则的要求。 企业计算应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通常根据下列公式计算: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计提坏账准备
=(应收款项-收回的坏账准备金)-(可收回金额-减值准备) 四、账务处理 企业取得应收账款时: 2.发生坏账: 3.收回坏账: 4.销售产品收到增值税发票: 5.缴纳增值税: 6.结转成本: 五、特殊情况的会计处理 (一)客户清偿债务 企业因债权已由担保人代为清偿而取得的抵押物,应当按照以下步骤确认与计量:
(二)债务重组 债务重组是指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判决作出让步,从而接受债务人作出的现金付款、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全部或者部分债务、减少债务金额、延长还款期限等安排的一种法律行为。